2010届毕业研究生答辩注意事项一
1、自本年度起,取消原答辩材料中的“答辩记录笺”,请认真仔细填写“学位申请书”中的答辩记录栏。
2、答辩材料清单中原第15项“上报登记表”不需要提供。
3、03级七年制部分研究生尚未提交学籍卡,请速至研究生院补办。
4、因身份证号码更改、姓名更改等原因未向研究生院提供更改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研究生务必在28日前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否则将影响学历信息上报工作。
5、全体境内境外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片及纸质版照片提交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6、确需做论文保密处理的研究生请至汇编制度栏中“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格式规范”中下载保密证明于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提交。